房地產“雷聲”不斷 多地住建部門緊急提示購房風險
近期房地產“雷聲”不斷,多家開發商陷入資金困境。為保障購房者合法權益,防范購房風險,多個城市緊急發布相關提示。
日前,浙江省嘉興市住建局公布了《商品房交易風險重點提示十五條》,就商品房交易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點進行提示。內容主要包括提示購房者查看開發企業是否取得預售許可證、開發企業是否將購房款轉入非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擬購商品房是否涉及司法查封等。
此外,嘉興市住建局還特別提醒購房者,如使用經營貸、消費貸等金融產品支付購房款,會存在較大風險。不僅是嘉興,自九月底已來,杭州、東臺、鄂州、舟山、廣東等多個省市,均發布了商品房交易風險提示,內容主要涉及預售證、資金監管賬戶、開發企業以提供購房優惠為名與購房者簽訂線下合同等。
這些面向購房者的風險提示涵蓋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同時提到了房企、房產經紀機構或相關個人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可能涉及的多個方面。其中,杭州市住保房管局于9月29日發布了購房重大風險提示,提醒購房者應在購買商品房時謹防七個“凡是”,例如凡是開發企業未取得預售證收取購房款就是風險,凡是開發企業提供的監管銀行與監管賬戶與預售公示或網簽合同不一致就是風險等。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同時還公布了舉報電話。江蘇省東臺市住建局在10月3日的提示中,列舉了購房中8種可能存在的風險,除預售證“售后包租”、變相返本銷售等,還包括開發商要求購房人將任一購房款(認籌金、定金、首付款、全款等)打入非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以及簽訂線下合同等風險。
10月8日,湖北省鄂州市住建局在官網發布了購房風險提示,一再提醒購房人不要向個人賬戶、非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繳存房款等款項。“未將購房款存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內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進行合同網簽備案,購房人的權益將無法得到保障,甚至出現工程‘爛尾’的風險。”而廣東省住建廳于10月13日面向全省發布了商品房交易風險13條提示,除了提醒購房者注意交易中潛在風險,還要求轄內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開發項目的巡查檢查,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違法違規銷售行為,發現一宗,處罰一宗。”
一家房企營銷部門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市場上出現看跌樓市的預期,尤其三四線城市銷售情況不甚理想。“我們也看到一些項目為了快速回籠資金,想避開當地政策監管,用通過類似返還購房款等灰色方式吸引購房者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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